2)章六八六 事儿不好办!_我就是传奇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明李水水当时就在事发现场。

  你说,这个刑事拘留理由怎么写??

  办案人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憋出来个理由,叫,“非法见义勇为罪”。

  没闹!!这个罪名是有的!

  依稀记得,当初东北某地的一个小伙子,路上偶遇小偷,随即见义勇为,追了他妈的三四条街,然后给小偷抓住,一通暴揍。最后小偷因为偷了二百块钱,被拘留十五天,而这个小伙子,因为致人重伤,判了三年半……

  而且,李水水的刑事批捕通知书上,写的也很有意思,用词很犀利!是这样的:

  说,李水水是,私自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未经公安机关允许,自主抓捕危险逃犯,造成大规模枪击案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于XX年XX月……批捕!

  因为李水水知道这事儿躲不过去,自己必须要有一个进去的理由,所以他确实承认了,自己去过现场,但为什么呢?

  他说是,自己和林恒发因为经济纠纷,一直有仇,听说他犯案了,所以带人想去堵他,完了移交给公安机关。但没想到碰到越狱犯,林恒发手里也有枪,随即爆发冲突……

  所以,这个罪名有了,他就进去了!

  但他没咬乐天和廖勇……

  这种逗B式的刑事拘留书,讽刺意味相当浓烈。说白了,就是他妈B的,随便找个理由先给你整进去再说,回头你有关系,那往上面用吧,我这儿是挺不住了!

  ……

  相对于李水水那边,我的麻烦也不少。

  江边的案子,估计牵扯不到我,除非林恒发那边有人落网,然后咬我,这样有可能会出事儿。

  但这个可能几乎没有。林恒发现在应该都不在东北了,而且犯了这么大事儿,躲还来不及呢,应该不会主动出现。

  但阿波罗,打死季礼的事儿,我必须要接受刑事处罚,这是躲不掉的。

  但开枪打人的是金贝贝,我只是参与者。第一,没有限定季礼的人身自由,第二,没有对他实施任何的人身攻击,按理说,我应该算不上从犯。

  不过,这只是我自己的猜测,案子究竟怎么办,官司到底怎么打,这一切都不太好说!

  但目前,我是以持械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马上会进看守所。

  从我进来开始,门外的豪车就没断过。关系近的朋友,会在外面等着,托人送点烟,吃的,水果之类的。这可把负责记录的小姑娘乐坏了,一口气吃了一堆士力架,精力旺盛的刷刷记录着。

  这天下午四点多。

  有一个刑警,进屋扫了一眼,随后冲着记录的小姑娘说道:“你先出去!”

  “哦!”

  姑娘起身离开,其他提审的刑警也走了。

  “接个电话吧!”刑警走到我旁边,衣服兜对准了我的脸,离的很近。

  “南南啊?”老仙的声音,在衣服兜里响起。

  “嗯!”我应了一声。

  “你身上的“累”,还有多久来着?”老仙直接问道。

  “判三缓二,这刚过去八个多月!还得两年多,咋了?”我问道。

  “你说咋了?身上有累,你这次出不来了!”老仙上火的说道。

  “我有这个心理准备!”我沉默了一下回道。

  “我给明哥打电话了!”老仙突然说了一句。

  “他咋说?”

  “他说你烂泥扶不上墙!让你在里面撅着吧!”老仙无语的回答。

  “呵呵!”我顿时被说乐了。

  请收藏:https://m.bqgg.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