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奴之篇欲奴-第30部分_奴之篇欲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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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城,对于士兵来说,这是一个意味着雄壮威严高高在上的词汇,是一个蔑视武器蔑视鲜血蔑视生命的庄严存在,是人类为围困自己杀戮同胞创造出的一个反对自然的畸形怪兽。

  而现在,城在动摇。

  它的砖石没有松动,它的高度不曾降低,他的根基依然穿过泥土的肌肤牢牢抓着大地的骨骼,可它的心已经在动摇了。

  它或许已经感到,对于这支刚刚创造了奇迹的军队来说,没有什么不能征服的!在他们高举的刀枪面前,城,不过只是一块堆得高一些的砖头罢了。

  第一架云梯搭上了城墙,一个瘦小灵活的身影在上升,他的身躯越过的墙头的垛口,他出刀了,刀上有血,然后,他被刺中胸口。如果是在半天之前,他或许已经绝望地从城头掉落,然后成为城墙下某个不为人知的灵魂了;但现在,必死的战士带着握住了扎进身躯的长枪,用尽最后的力量纵身跃入城墙,用自己逐渐失去热度的身躯压倒面前的敌人,为身后的战友冲开一个微小的空隙。

  当对胜利的渴望已经成为一种本能,即便是最卑微懦弱的人也会慷慨赴死。

  我们在战斗,敌人也在战斗。我终于看见那金发的王子放下了将领的矜持,以一个战士的姿态去战斗。看着他的身姿,我觉得他即便没有王室的血统和统帅的地位,也绝对会以一个勇者的身份誉满天下。他手中的骑士剑明亮剔透,甚至连鲜血都无法玷辱它的光彩。它一次次挥向城头最勇敢的战士,用他们的名字增添自己的光辉。如弗莱德在坎普纳维亚所做的一样,这智勇双全的领袖总是出现在战场最危急的地方。即便是在拼死搏杀,他似乎也在放射着太阳般的光辉,每当他的身影闪过,都会引起一阵骄傲的喧响:

  “勇气!光荣!胜利!为殿下!”

  仿佛与那个人并肩做战是他们毕生的荣耀。而后,那些穿着与我们不同服色盔甲的战士们会变成我们所不愿见到的强大军人,把刚站稳了脚跟的攻击者重新逼退。

  “真正优秀的将领,不仅是用智略指挥士卒获得胜利的人,而且会成为部属的信仰,让他们甘愿为之赴汤蹈火,用生命去捍卫他的姓名。”弗莱德赞许地说,他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那个赢得了他的尊敬的传奇般的对手,“路易斯王子就是这样的人啊。”

  对他的这番话我不怀疑,但他漏掉了一个同样享有这句至高评价的伟大的人,那就是他自己。弗莱德曾经在同样不利的局面下做过相同的事情,不,他甚至做得更好。

  “可是,我会赢,杰夫,胜利是属于我们的!”他的眼神带着执着的热望,那是完成一个毕生宿愿的热望。打败他,然后把这场战争结束在自己手中,这或许是他现在最大的信念吧,我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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