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8章 我宣布蓝玉谋逆罪名不成立_我死后,给老朱直播大明烽烟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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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的裁决。

  大理寺和刑部的好多官员悉数到场。

  他们也在翘首以盼,这个轰动了整个大明,乃至附属小国的案子,最终会迎来怎样的结局。

  朱元璋看着沉稳如老狗一般的孙子,已经忘却了担忧,满心满眼都是欣慰。

  蓝玉案,到如今这个地步,只要一个结果了,至于结果是什么,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毕竟蓝玉留给他大明的宝物,实在是太多了。

  现在,老百姓已经分到了那个神奇的种子,太医院也已经把那些天书上的宝贵经验和方子,

  一点一点儿的渗透到民间。

  至于那个水泥的税收,正在以他不敢想象的数字每天流向国库。

  这一切,都是老百姓不知晓的,如果让他们知道了,那估计就不是建立生祠和寺庙的事了。

  除了应天府的少部分老百姓知道以外,其他边远地区的大多数老百姓还不知道蓝玉已经身死。

  一切都刚刚好。

  放手干吧,朕的好大孙!

  大明的未来交到你的手上,是最合适,最恰当的。

  “首先,对于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告蓝玉谋反案,终审如下:

  第一条:经查证,谋反罪名不成立。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一整个倭国都被他打了下来,而他只留下了一千多人驻守,

  却没有留在那里占山为王,守着那个能够开采五十年的银矿逍遥就可证明。

  这一条也同时证明了他手下那些所谓的干儿子,也没有谋反的心。

  不然,他们群起而攻之,就算是魏国公在勇猛,也阻挡不住。

  第二条:经查证,奸污北元王妃罪名不成立。

  最直接的证据的就是,此罪名是燕王殿下一面之词,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

  而北元王妃的死,最直观的既得利益却是换取了北元公主和王子的生命安全。

  利用反证就可以发现,这个罪名只是单方面的推测。对凉国公并不公平。

  第三条:豢养死士,原因同上。

  不用我说,在场的诸位都清楚,除了魏国公,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军事才能可以跟凉国公相提并论,包括燕王殿下。

  这样的枭雄,如果他想带领自己的三百多个干儿子造反,根本不用等到皇帝陛下发觉,就已经成功了!

  因为他有钱,有资本,有底气!

  可是他没有,他还乖乖地等着蒋指挥使去抓他!

  这说明什么?

  这只能说明,他相信皇帝陛下和众位同僚心明眼亮,能够还他一个清白,

  可惜的是,他没等到皇爷爷的裁决,就被奸人所害!

  那套枷锁上锋利的刀片,割断了他的喉咙!

  一代枭雄就此殒命!”

  说到这里,朱允熥已经泪流满面。

  他极力克制自己的情感,声音还是不由地哽咽。

  “第四条:说他大肆圈占土地,经查证,此条罪名成立,他名下共有土地一千多亩

  第五条:说他狂妄嚣张,此条罪名成立

  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后面成立的几条都罪不至死,可以说是不痛不痒的罪过。

  “所以,不要说我夹杂私心,我希望诸位从大局出发,从大义出发,从良心出发,

  好好研究一下这个案子,这个案子背后牵扯到的问题何止一个两个,

  不要被身上的荣华富贵蒙蔽了双眼,做一个随波逐流的人。

  要学光幕中,未来大明那个于谦,敢说,敢做,敢当,

  对得起你们身上的官袍,

  对得起皇帝陛下对你们的信任,

  也对得起你们的初心.”

  不知道此时给蓝玉平反合不合适,反正剧情推进到这儿了,在不平反后续剧情就会拖沓。所以,有大佬可以评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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