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零三章 讲一讲我的成功史_重生从承包杀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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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志城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人,田晓霞是大专毕业,这不在一个层次上,只是现在当了厂长,有了钱而已。

  冯庸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和田晓霞走进了饭店里面。

  陈志城正在里面等着他们呢,他没让别人过来陪客,只有他们三人,既然是老同学聚会,那就不要让外人掺和了。

  见到他们来了之后,他立刻起身相迎,当田晓霞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她一时有些怔住,此时的陈志城跟她原来脑海里的陈志城完全变了模样。

  高中时候她所见到的陈志城,穿着破旧,头发留的很长,说是二流子,一点也不为过,而现在的陈志城,头发理的干净利落,身上的衣服新之又新,右手碗上还带着一副手表,更让她吃惊的是,桌子上放着一部招人眼球的大哥大。

  大哥大此时是财富的象征,好多暴发户都是这种情况,走到哪里手里头都拿着一块砖头子,好让人知道他是成功人士,而陈志城虽然也有这种成功人士大款的标志,可却让人感觉他没有一点暴发户的气质,反而让人觉得他温文尔雅,像个知识分子。

  而陈志城第一眼见到田晓霞的时候,心中怦然一动,激发了他内心的一种情愫,这种情愫跟天外来客一般突然闯入了他的心灵,不知田晓霞有没有这种感觉?

  “二位老同学,快请坐。”陈志城也略是一怔,便请他们二人坐下。

  冯庸伸出手,与他握了手,看见陈志城跟他所想象的不太一样,他心里头更是一怔,果然人有钱了就不一样了,从陈志城的身上一点也看不出农村二流子的情况了。

  冯庸和田晓霞二人俯身而坐,陈志城让秦明去招呼服务员给上菜,并且把红酒给拿了上来,红酒是马冬梅从首都给他带过来的,这种酒国人喝的不习惯,因此虽然国产也有红酒了,可是销量却很少,江临地区还没有卖的,马冬梅就从首都给他带来了一些进口红酒,方便他招待客人。

  还没用这酒招待过其他客人,先拿来招待老同学了。

  冯庸和田晓霞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红酒,心中又是一动,今天这顿饭档次不低,跟平时吃便饭大不相同。

  “二位老同学,好多年没见了,幸亏王老师去找我,我才知道你们二位现在都成了国家的栋梁之材,你们赏我的面子,过来赴宴,我要感谢你们。”陈志城看了看他们,客气地说道。

  冯庸看了他一眼说:“志城你不用客气,王老师也跟我们讲了,你现在是大企业家,我们只不过是单位的小职工,算不得什么,只是我们很奇怪,你是怎么做到这一步的?说来让我们学一学。”

  陈志城笑了笑看向他道:“想知道吗?想知道,那我们就边喝边聊,你喝点白的吧?让晓霞同学喝点红酒,怎么样?”

  冯庸道:“可以,这酒挺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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